珠溪中学投诉受理渠道公告
发布时间:2026-09-10 来源:珠溪中学

为畅通师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诉求反映渠道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维护师生合法权益,规范办学行为,现将我校投诉受理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受理范围

受理涉及本校教辅校服管理、校园餐管理、收费管理、招生分班、校园欺凌防治教育教学、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、投诉举报。

不属于本校管辖、已进入司法仲裁程序、无事实依据的恶意举报不予受理。

二、受理渠道

校内投诉电话:50240566;

受理部门:学校副校长室(信访接待);

受理时间:工作日 上午8:00—11:00,下午13:00—16:00;

三、办理须知

提倡实名反映,明确时间、具体事实,主要诉求;匿名反映予以登记核查,但无法反馈办理结果。

学校严格保护投诉人个人信息,严禁打击报复反映人。

一般投诉事项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情况复杂的,将告知办理延期。

反映人应当保证反映内容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。

特此公告。

上海市青浦区珠溪中学

2026年9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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