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畅通师生、家长及社会各界诉求反映渠道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维护师生合法权益,规范办学行为,现将我校投诉受理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
受理涉及本校教辅、校服管理、校园餐管理、收费管理、招生分班、校园欺凌防治、教育教学、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、投诉举报。
不属于本校管辖、已进入司法仲裁程序、无事实依据的恶意举报不予受理。
二、受理渠道
校内投诉电话:50240566;
受理部门:学校副校长室(信访接待);
受理时间:工作日 上午8:00—11:00,下午13:00—16:00;
三、办理须知
提倡实名反映,明确时间、具体事实,主要诉求;匿名反映予以登记核查,但无法反馈办理结果。
学校严格保护投诉人个人信息,严禁打击报复反映人。
一般投诉事项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情况复杂的,将告知办理延期。
反映人应当保证反映内容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市青浦区珠溪中学
2026年9月10日